贪官卷走3360亿与“屁民”的“知情权”

作者:李悔之2009-06-2120:55:49发布于:博客中国分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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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什么有遍布全国的贪官携款外逃?他们的贪腐和出逃何以能够成功?与没有外逃的贪官算在一起,2008年一年之中,全国人民的血汗钱究竟有多少被这些柱虫掏走?“屁民”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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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屁民”的5点追问

作者:务实

“屁民”首先声明:本人追问的事,均是早已正式公开的人所共知之事,“屁民”自认乃一介良民,绝不听信国内外“敌对势力”的妖言和鼓燥,只相信我们的党和我们的政府。但是,党和政府公布了的或承诺了的一些事,“屁民”认为到现在还没有落实或还有争议,如鲠在喉,所以不得不斗胆再作追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遊行、示威的自由。1989年10月3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短短36个条文当中规定了12不得,有人说,这部《集会游行示威法》严重违宪,还不如叫《禁止集会游行示威法》,是这样吗?“屁民”想知道。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1998年10月5日在联合国总部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国际人权两公约之一)并多次宣布将实施该公约,但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至今仍没有批准该公约。2008年3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闭幕时温家宝在记者会上回答记者有关胡佳受审一案时回应,“中国是法治国家,这些问题都会依法加以处理”,并承诺尽快施行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如今,离签署之日快11年了,离总理承诺又一年多了,这部国际公约我国全国人大准备何时批准呢?总理还记得这一庄严的承诺吗?“屁民”想知道。

3、1987年, 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的王汉斌明确提出:“我国对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建立申报财产制度问题,需在其他有关法律中研究解决。”199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财产申报法》正式列入立法规划,2009年2月28日,温家宝总理跟网友交流的时候,称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是正确的。中纪委副书记何勇、监察部部长马馼、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安建等高层领导都肯定了财产申报公开制度。今年“两会”期间,这一话题继续着并呈火暴之势。不难看出,官员财产申报从最初的提出到今天,已经22年了。在22年后的今天,为什么仍是千呼万唤难出来?这项法律制度到底何时能出台呢?能不能给全国人民一个明确的时间表?“屁民”想知道。

4、2008年各省贪官外逃情况如下:(根据各种公开公布的数据统计)

地  区  人 数  地厅级或以上官员  携带资金
北京市  225人     58人      25亿
天津市   122人     19人     14亿
河北省   340人     26人      31亿
山西省   236人     41人      17亿
辽宁省   367人     52人      117亿
吉林省   117人     14人      26亿
黑龙江   230人     42人      85亿
上海市   206人     66人      250亿
江苏省   313人     40人      140亿
浙江省   142人     48人      86亿
安徽省   97人      19人      30亿
福建省   480人     102人      365亿
江西省   125人     21人      26亿
山东省   352人     54人      150亿
河南省  124人     27人      50亿
湖北省  365人     33人      60亿
湖南省  300人     20人      70亿
广东省  1640人     170人     1550亿
广 西  217人     25人      55亿
海南省  140人     22人      27亿
重庆市  175人     31人      18亿
四川省  144人     40人      50亿
云南省  238人     48人      60亿
陕西省  146人     16人      28亿
新 疆  260人     24人      30亿

合 计 7101人 1058人 3360亿

为什么有遍布全国的贪官携款外逃?他们的贪腐和出逃何以能够成功?与没有外逃的贪官算在一起,2008年一年之中,全国人民的血汗钱究竟有多少被这些柱虫掏走?“屁民”想知道。

5、我的家庭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家庭。我和妻子都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我的家庭收入很简单,我算了一下2008年家庭的收、支情况是这样的:

收入:

我每月基本工资770+职务补贴500+加班费(200-800元)每月不定,平均约1500-2000元左右。

她每月基本工资770+职务补贴1100+加班费100,平均约1900元左右。

我们的职务补贴跟公司每月的产能利润挂钩,所以两人的每月收入3000-4000元左右,一年的收入约36000-40000元左右。

支出:

房租+水电200-250元/月左右;生活费800元/月左右,两人外出车费约150元/月,烟两条65*2=130元/月,两人的生活用品约50元/月,同朋友聚会100元/月,亲朋好友人情份子2000-3000元/年,女儿生活零用2000元/年;服装约1000元/年,护肤品300元/年。全年支出合计:23000元。

2008年全年结余约:15000——20000元。

另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民政部发布的2008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显示,到2008年底我国纳入城乡低保的人数是6600万人。目前城市是每人每月205元,每人2460/年,农村是每人每月82元,每人984/年。

根据以上资料,我想要问的是:⑴象我这样的家庭在当今中国算不算很普遍的家庭?⑵如果是,我算了一下,2008年全国仅这些外逃贪官卷走的人民币就达3360亿元,相当于700万户我样家庭的全年总收入,相当于1400万户我这样家庭一年结余的总和,可以解决3年全国6600万城市和乡村人口的低保问题。不知我的算法对还是不对?⑶百姓的钱上交政府,是让政府有效地管理社会,造福民众,如今这么多政府管辖的官员吞卷百姓钱财逃之夭夭,政府对其成员的教育、看管如此疏忽,该不该最起码向委托它服务的人民作一个渎职的检讨?我这个“屁民”想知道。

“屁民”不才,孤陋寡闻,仅此5点作追问。是提醒,是疑惑,更是求答案。兹是大事,既关党和政府的政治形象和政治前途,也关系我等“屁民”最根本的利益。能问不能问,是对还是错,谁能告诉我?

本文作者:李悔之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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